三天學工以後,終於迴歸正常的學校生活了。
我從來都覺得禮拜一在冇有上課之前就有體鍛課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為。
要是現在,我改變主意了。
鑒於在週末,我己經和寶怡坦白我對於晏銘輝的喜愛之情,並且她發誓為我保守秘密,那天禮拜一,我很早就拉著寶怡下了樓。
我看到他了,我看癡了。
在清晨,在延伸往操場的樓梯上,在萬丈陽光裡,樹葉裡躲藏著羽毛球和百靈,一陣清風帶走了操場上的喧囂。
此刻,我願意做一個,冇有理想的人,我願意陪他到坐到衰老,就像草木一樣安靜。
我喜歡的少年,有光,光而不耀,與光同塵。
他身子瘦弱,穿的單薄,一件青色的襯衫是那樣的簡陋,但在他身上卻是那樣的服帖,他低著頭翻動考綱,我甚至可以聽見那些紙張的聲音。
你說,他在背哪一頁呢?
他是不是把整本考綱都背完了?
他是不是不斷在反覆的背?
他的英語是不是特彆特彆的好?
我保證,剛剛所有的想法和遲疑最多隻有兩秒鐘,再多時間,我就要被髮現了。
後來列隊要跑步了,我在一班,他在六班,我們之間好像隔著山川大海,那麼多黑壓壓的人呐,我想看都看不見他。
是我右邊的右邊的第一個嗎?
哦,不是,那是五班的。
是那個人前麵的那一個嗎?
哦,也不是,他冇有長的那麼高。
是那個五班同學右邊的那一個嗎?
是。
晏銘輝,找到你了!
我看到他對旁邊的同學說笑著,還是那樣五官擠在一起的那種笑容,他微微偏著頭,我看不見他完全的表情,但我知道那樣的表情,一定勝似我初見他時的笑意。
後來聽到了吹哨聲,我看見,他跑起來了。
他跑步的樣子,真的好難看啊,可能是身子虛弱的原因,他的跨步和擺臂都冇有力度,並且跑的很慢。
我問著自己,他跑步的樣子這麼難看,你為什麼要喜歡他呀?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因為他特彆好。
“陪我打羽毛球!”
聽到這麼無理的語氣,我看都不看就知道是江小姐,怕是她的好朋友們不理她,就隻剩我纔想到我的吧,真是的,我纔不要當她的備胎呢!
“滾!”
我十分熟練地拒絕。
於是,江小姐開始使出她的撒嬌模式:“打一下嘛,打一下嘛。”
她一邊說著,一邊用羽毛球拍拍著我的膝蓋。
其實她的聲音那時候軟軟的,我覺得很可愛,而且江小姐長得很漂亮,皮膚白,真的是一個非常討人喜歡的存在啊。
要放在平時,我應該己經答應她了吧?
“我有事情要做,冇時間打球。”
我冇有再去看她的表情,轉頭就去找了我想找的那個人。
她肯定會找到她的玩伴的,她那麼受歡迎,我想。
我找到了,我找到他了。
他靠在籃球架下麵,還在那裡背單詞。
籃球架前麵幾個又高又壯的男生在打著籃球,和他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他是顯得那樣的瘦弱,卻是那樣的體麵。
我本來以為,男生就應該有男生的樣子,應該長得高高大大的,熱愛體育的,這樣纔是真真正正的男生。
所以以前我總是看不上任何一個文文弱弱的男生。
這樣的看不上,並不是喜歡與否,而是在人類層麵的瞧不起。
我錯了。
晏銘輝證明我錯了。
如果一個人是智慧和思維上的巨人,甚至比體魄上更加吸引我。
那些男生能不能離他遠點兒啊?
如果不小心打到他了怎麼好?
他們賠得起嗎?
晏銘輝,要注意安全啊!
想到這裡,既然他每天早上都要背考綱單詞,那我也每天早上背考綱單詞,這樣是不是能和他像一點,離他近一點呢?
或許和他能處在一個地方,和他做同一件事情,那無論遇到什麼困難和艱苦,也是幸福的吧。
天氣是晴天,我的心情更是晴天,或許晏銘輝的出現可以重新讓我學會怎樣去愛一個人,能讓我忘記曾經那麼多年的糟心事,能讓我撇去晦澀記憶中無法抹去的辛酸和可笑,還能一改曾經稚嫩懵懂時我所偏執的那些瘋狂舉動。
我希望,我能夠被他治癒。
我曾經常在課間跑出教室,看到他用右手拿著學科資料,那樣安靜的走到他需要去的教室。
因為他,我曾早上再也不去超市買咖啡,而是帶著一個杯子去倒水,也隻是因為飲水機在他們班級旁邊。
看到他無論在什麼時候都是在那樣認真的寫著作業,那樣認真的攻克著難題。
我也曾拉著朋友圍著操場走了一圈又一圈,就為了看他一眼,然後在近距離錯過。
雖然那些天我從來冇有和他說過一句話,但是每次看到他,我就覺得自己特彆的幸福。
但我或許並滿足這樣的幸福,我希望自己能擁有這樣的勇氣,去更進一步。